一、历史沿革
西南政法大学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式挂牌成立。建校伊始,学校得到了时任西南局负责人邓小平、刘伯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又并入我校。特殊的建校背景,使我校既会聚了法学名流又吸纳了实务精英,既秉承了深厚的法学传统又融入了公安教学的特色。学校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西南大区、司法部、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重庆市管理等多次隶属关系变更。“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学校经中央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重点大学。1995年,学校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0年,由司法部直属划转重庆市人民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08年,学校成为教育部支持重庆市重点建设的高校。
经过60余年来的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从继续教育到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法学教育方面,成为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在全国法律界有良好影响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二、发展现状
学校现有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等13个学院,18个职能处(部)、室,5个教学辅助单位,有20个本科专业、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学校有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学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以及工商管理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教育部对全国数百所高校的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学科排名全国第六;在中国管理科学院科学研究所主持的大学研究生院二级学科评价中,我校经济法学科在全国同类学科排名第一。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为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科研方向。2005以来,全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2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1项、重点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234项(其中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横向课题96项,大型国际合作项目7项。其中,以李昌麒教授为首席专家的“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这是重庆市高校首次实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2005年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省部级奖74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4项,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22项,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0项,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3项,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社会科学)2项,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奖1项,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1项,中国社会保障论坛2008年主题征文奖一等奖1项。学校多名教师应邀为中央、地方党政部门领导授课,受托参与134部法律、地方法规的立法、咨询工作。
学校图书馆各类馆藏文献300余万册,拥有两种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其中,法学专业刊物《现代法学》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并被国际权威机构评为世界著名期刊,成功入编CS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
师资队伍 我校现有教职工1307人,其中专任教师1028人。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2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4人,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的2人、提名奖的5人次,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5人,获准设立“巴渝特聘教授”岗位2个,特聘教授2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35人,进入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序列59人。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测评体系,实施并完善了学分制、主辅修制、选修制、导师制、督导制等富有成效的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有效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我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16门。2001年以来,我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28项,其中有两项教学研究成果分获第四、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0年以来,有4部教材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二等奖,9部教材分获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评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9部教材获准进入“十一五”规划教材项目序列。
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班集体(3个)、全国“三好”学生标兵(2人次)、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人次)等荣誉称号;1999年至今,学校连续多年被重庆市和团中央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2005年、2006年,我校青年法学会、演讲辩论协会和大学生社会调查中心相继被团中央授予“全国百优社团”称号;2001年和2007年,学校代表队两次获得全国“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冠军;我校代表队在第四届、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银奖,是唯一连续两次进入决赛的政法类院校;2007年,我校男子排球队包揽全国大学生沙滩排球赛冠亚军,同年,又在首届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中获得亚军,并作为亚洲唯一受邀请的排球队于9月29日赴维也纳参加世界大学生校际运动会。在2010年“创想青春-2010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高校世博辩论大赛”中,力挫北京大学等名校,获得总冠军。
学校一大批毕业生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骨干,有的已经成为相关领域的领军人物。在2005年8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首批收录的176名法学名家中,我校教授和校友共37名入选;在已进行的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中,我校共有18位学子当选;在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律院(系)中,均有我校毕业生执掌教鞭,我校也因此被誉为“中国法学师资的培养基地”。我校还有40余位校友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22人被任命为大法官和大检察官,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我校教师和校友有13位,在中共“十七大”代表中有9位。
合作交流 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坚持走开放办学的道路,先后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韩国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2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学校坚持长期聘用外籍专家,接受外国留学生,并选派本校师生出国学习、交流。学校还设有“中国国家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地方政府国际培训重庆中心”,面向海内外进行学位培训、管理培训等,为学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当前,学校正处于“第三次创业”的关键时期,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弘扬“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立足重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以“转型升格”为核心内容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特